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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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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审核推荐

A.申报条件

(1)研发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充足的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2)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承担有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要求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3)具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合作方协议签署人须为合作单位正式人员。合作团队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4)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省联合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外语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须为依托单位正式人员或与依托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

(5)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省联合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6)依托单位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高效,能够承担省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能为省联合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配套,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B.申报程序

组织申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受理审核→省科技厅做出决定→送达回执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科技合作协议

(3)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证明材料

(4)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材料

(5)需提供实验室相关情况补充材料,包括实验室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实验室发展目标、实现目标的条件及主要措施、实验室建设主要内容以及主要实施步骤等。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办科室: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咨询电话:6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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